HOME

 

 

呂理哲,知名電子出版專家、網路作家。
   
  誰來決定電子書的興起?
  呂理哲 March 12, 2010
  請把你的想法寫信給我: lu@brainnew.com.tw
   

      喜歡看書的人早已習慣了翻書的感覺,沒有看書習慣的人應該也不會「買」電子書來看。

你可能不知道2009年總共有220萬台電子書機,被運到了賣場,預計今年還會有五佰萬台要出貨,至於多少台電子書機被消費者帶回家去了,尚未可知,聖誕假期剛過,多少電子書被當成聖誕禮物還沒統計好呢。亞馬遜網絡Amazon.com書店宣稱聖誕節賣出的電子書比紙本書還多,由於沒有人看到亞馬遜公佈實際的數目,質疑的聲音不少,到底電子書真到走進多少人的生活裡了?

一月13日開始的拉斯維加斯CES 2010電子展有25家以上的廠商推出電子書機,這一世界最大的消費性電子展會,展示了電子技術廠商對未來的期待,就是要大眾看電子書。

至於你要不要看電子書,恐怕不是這些製造商隨隨便便就說服你的。

你會先考慮自己去年買了幾本書,要不要買一台最便宜256美元(約新台幣8,500元,今天差不多可以買30本新書)的電子書機來看電子書?提到錢難免傷感情,可是電子書機可以讓別人知道你的格調,在美國有許多單身年輕人最喜歡在星巴克一邊喝咖啡,一邊用電子書機看書,取筆記本電腦而代之了;網絡調查2009年美國人相親時最優秀的配件,也是電子書機,電子書機這樣的價格水平還算有道理的。

你可能也想知道,如果今天你為自己的「甲電子書機」買了30本書,明年你買了另一台更帥的「乙電子書機」,原來30本書可以搬到新的電子書機去看嗎?對不起,今天的電子書出版商都說不行,電子版權管理系統(DRM- Digital Right Management)無法讓你搬書到另一台機器上去,你得再為乙電子書機付一次錢,才有同樣30本電子書可看,不太合理嗎?不過,電子書確實有許多紙本書無法提供的功能,可以搜尋,可以連結網際網路和本書的內容、作者或出版社相關的信息,這些優勢可以讓你在決定是否跟上時代腳步時去加權評估。

她們說作者和出版社擔心,沒有數碼版權管理的電子書,賣出一本等於把書送出去了。顯然他們沒有打聽清楚,蘋果公司的 iTune就是說服了歌曲版權所有者,放棄限制太多的數碼版權管理,讓買了一首歌曲的客人,在他的iPhone手機、iPOD或Windows電腦都可以播放,當然不小心拷貝到另一人的MP3也可播放,如此才成就了iTune數碼音樂平台的成功。

如果,書籍版權所有人願意相信,讀者買一本書看過以後甚少看第二回,和一首歌可以一再播放不同。何況,音樂一再播放才有更多的人聽到,才知道這首歌好聽,才會去為自己的MP3播放器買一首相同的歌曲。然而,看過的書很少有人還會再看一回,電子書版權擁有者似乎也可以從這個角度來思考,放開版權管理的緊箍札,讓電子書像孫猴子一樣跳出三界五行,或許可以早日讓電子書跨過流行的鴻溝,變成紙本書的另一選擇。

2009年筆記本電腦由於價格便宜,以上網為主的小筆電(netbook不是notebook)成長驚人,總共銷售了1.61億台,電子書機剛剛起步,還不成氣候。但是筆記本電腦的功能無所不包,當然也能看電子書,蘋果電腦的平板電腦iPAD一出現江湖,這25家電子書機就只剩少數幾家有內容支援的供應商,有機會存活了。

電子書就要走進人類的生活,但是不會因為電子書機的成熟,而是因為每個人身上都有各種電子玩意兒,剛好也可以看書。另一原因可能需要版權擁有者的覺悟,放鬆數碼版權管理,把部分電子書的傳閱當成行銷廣告,電子書的腳步就更近了。





上一篇   下一篇 索 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