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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福忠,知名電子出版專家、網路作家。
   
  手指與滑鼠
  那福忠 May 15, 2010
  請把你的想法寫信給我: frank.na@gmail.com
   

   蘋果與鄰近的 Adobe 公司,是 20 年的長期伙伴,對電子出版有重大的貢獻,但合作久了難免發生摩擦。Adobe 發展的 Flash 平台,採用的人越來越多,網上大部分的影視用 Flash 格式,而蘋果的 iPad,乃至 iPhone、iPod Touch 卻不支援 Flash 影視,以致被業界批評蘋果是封閉系統。趁著 iPad 的氣勢,蘋果執行長 Steve Jobs 親自寫文章批評 Adobe,說蘋果是開放系統,Flash 才是封閉的系統,可靠度差、安全措施不足、用軟體解譯影視太費電,所以蘋果不採用。

   Steve Jobs 說,Flash 是 PC 時代的產品,為 PC 與滑鼠設計的,過去的成功讓 Adobe 把這一技術推向後 PC 時代。現在是行動運算時代、是用手觸控時代,與滑鼠的概念完全不同,而 Flash 並不支援觸控介面,需要重新設計。這篇文章叫 Thoughts on Flash,有興趣的讀者可參閱。

   以滑鼠為使用介面的網頁是否適用在觸控電腦或手持電器,立即成了業界討論的議題,接著麻省理工學院的 MIT 技術評論也撰文討論,多認為是個問題,不止 Flash,幾乎涉及所有的網頁,個別的問題也許不大,加到一起就成了大問題。

   除了粗大的手指不能觸及精細的滑鼠游標,滑鼠的浮動功能,觸控電腦上也無法使用。例如利用滑鼠浮動停在一個名詞上,立即就出現一個解釋名詞的小視窗,滑鼠停在連結的位置,Tool Bar 就出現這個連結的網址。再以多層菜單為例,滑鼠游標指到第一層的一個項目、下一層菜單才能出現,這樣連續下去,直到最後一層菜單,滑鼠才能點選。滑鼠有浮動與點擊兩種功能設計,觸控電腦沒有這樣的設計。

   虛擬鍵盤也是一個問題,先不論打字沒有觸鍵的感覺,而是許多網頁並沒有驅動虛擬鍵盤的設計,虛擬鍵盤是因為網頁出現文字輸入狀態才跳出來,但許多複雜的文字編排軟體並不能驅動虛擬鍵盤,讓人無法輸入文字。

   美國馬利蘭大學的 Ben Bederson 教授,是研究人與電腦介面的專家,他說觸摸畫面的問題早就有了,電腦有許多輸入與輸出的工具,無論製作什麼樣的軟體,都要先考慮到支援哪些工具。他指出觸摸電腦的網頁設計有許多挑戰,手指操作沒有滑鼠的細膩,所以介面按鈕要放大,更有的網頁需要一連串的滑鼠動作,滑鼠要先滑到按鈕上面才能點選,這種設計在觸摸的畫面幾乎無法啟動。

   位於美國麻州「使用人介面工程」公司的執行長 Jared Spool,也是人機介面的專家,認為重新設計以前的網頁是龐大的工程,但以後的網頁設計絕對會把觸摸列入考慮,以後的介面不單是觸摸,還可能靠動作感應與地理位置資訊,像是 iPad (iPhone) 的 Star Walk,根據使用人目前所站的位置,在畫面上顯示並標明各個星座的位置與名稱,這在以前絕無可能。他預期一年之內,會出現許許多多意想不到的介面,讓觸摸電腦的使用更為豐富。

   滑鼠與觸控的問題如何解決,或根本就不是問題,各式各樣的想法都出籠了,以下列舉幾個奇想,不管行不行通,至少也是趣味:

   驅動程式是可行之道,觸控畫面系統可以安裝手式介面解譯程式,把觸摸的動作轉換成滑鼠的指令,這樣網頁還是認作是滑鼠的操作模式。

   手指觸控的確有很多用處,如果把觸控畫面一角用作游標操作區,有如筆記型電腦鍵盤下面的游標觸控盤,那滑鼠的功能也可以運作了。

   改變網頁的設計來適應觸控式畫面,教人費解,如果觸控式電腦夠聰明的話,何不自我改變來適應滑鼠的網頁?

   解決觸控問題的方法是使用單純的 HTML,WWW 的最偉大發明就是網頁的超連結 (href URL),不知道哪些愛玩花樣的所謂網頁設計家,居然用 javascript 替代,而 Web 2.0 更用了 javascript 軟體來替代正常的網頁,都使得出錯的機率大增。把所有的網頁回歸到單純的HTML,才是根本解決之道。

   不是每個人都有 iPad,簡單的作法是在畫面上放一個大拇指,點選大拇指就換到觸控親和的畫面,否則就維持滑鼠的模式。人的手指並非天生用來觸控電子畫面的,滑鼠與鍵盤不可能消失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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