時機,更使得情況加劇,數位內容要靠快速網路傳送,當時的寬頻剛剛萌芽,僅有少數人按裝,使得再好的內容也無法傳送。其實寬頻並不是失敗的主因,主要高層是決定放棄追求跨媒體的機會,使這一龐大企業僅是各獨立媒體的匯集,而不成為相互連接的系統。兩大巨人於 2000 年 1 月提出合併,企業名稱也改為 AOL Time-Warner,股票交易代號也改為 AOL,2003 年 9 月,企業名稱恢復 Time-Warner,股票交易代號也改為 TWX。
要選擇什麼樣的內容才有機會成功?機會最小的卻讓蘋果電腦做到了,然後改名蘋果、不再電腦了。蘋果的 iPod 與 iTune 讓內容的所有人居其旗下,不但不受約束、反而更容易走紅。音樂界長久以來想盡辦法遏止數位音樂盜版,並欲走法律途徑控告盜版的青少年與家長,蘋果公司與 Google 相同,除了軟硬體之外不擁有任何內容,卻能說服音樂界放棄版權管理,以少許的費用加諸下載的數位音樂,用 iTune 的龐大通路,說服了內容的所有人把自己當作佃農。
從上面這些例子,Joe Web 博士下了結論:內容不是王,通路才是王。內容僅是公主與王子,沒有王子與公主固然不能成為帝王家庭,但沒有通路,內容根本不存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