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teve Yelvington 說他們一位年輕的員工,有新聞與電腦雙學位,扮演了重要角色,不但把許多程式模組組合成系統,更做了一些簡化翻修。Drupal 是一套開發工具,因為要考慮各種可能的情況,所以複雜又專業,這位員工依實際需要修剪,把系統變得簡單實用,「跟著這篇文稿」才得以順利上線運轉。
從這件事引發出一個傳統的議題:媒體機構究竟需要多少資訊技術能量?雖然市面上有越來越多專業媒體的軟體與系統,媒體取得之後僅需少數監控維護的技術人力,即可維持媒體的基本運作,但一旦內容需要變動、或增加創意,技術能量就顯不足,無論由內部技術人力開發、或委外製作,都難以即時配合,這樣的實例在媒體界舉不勝舉。媒體機構究竟需要多少資訊技術能量,確實沒有簡單答案。
以前都說內容是王,只是要依靠資訊技術為後盾內容才能稱王。有人估算過資訊技術在印刷業佔的成份,結果是是五比一,資訊技術是五、實際印刷的份量僅是一,不知有誰算過資訊技術佔媒體業的成份。資訊技術能量,是一個整體概念,除了人力還包含許多重要元素,也就是遇到媒體內容需要增減、修改、擴充、創新的時候,能迅速完成的潛力。如何增加這一能量的儲存,媒體應列為重要的策略,同時要設法鼓勵高級資訊技術人才加入媒體,來加速充實資訊技術的能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