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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teve Outing 為 Poynter Institute for Media Studies 資深編輯,
同時為Editor & Publisher Interactive 等多種專業刊物撰寫專欄
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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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2000年的一席勸言
A Word of Advice for the 2000s
  By Steve Outing January 20, 2000
  請把你的想法寫信給我: steve@Poynter.org
eandpletter 本專欄獲 Mr. Steve Outing Editor&Publisher Dot-Com 授權翻譯轉載
擁有版權 每月刊出一次

  顯然的,不是一夜之間改變的。但我寫這2000年第一篇專欄的時候,媒體的視野在意識接納上起了改變,你察覺到了嗎?

這是我二十一世紀的第一篇專欄,所以很適合拿了肥皂箱,站在上面,對新聞界提出建言。上星期的專欄(參看本網站2000年1月10日本專欄),我讓一些網路專家,預測未來、作些建議。現在輪到我了,我有一個簡單但不容易達到的勸言,帶領你走向2000年。

簡言之,別再想你是報紙、電視台、雜誌社、通訊社等等這些從以前到現在所做的事。因為在未來的歲月,如果你想要成長並且獲取網上的利益的話,你將變成一個「資訊」公司。

如果你的生意是收集與分散新聞,那麼將來用以傳播新聞給顧客的方式,必是多樣媒體的格式。你的資訊內容,要在各種頻道上顯露,而且許多品牌的媒體非你所能掌控。因為媒體的市場已經多重分割,要使你的資訊內容被廣大讀者知獲,來驅動你的營業,就必需藉助多種媒體平台、多種場所來促銷。

報紙,如果堅持發行自己製作的內容,印刷自己的報紙上,同時放到自己的網站,不再放到別處,將成為2000年的輸家。

新聞通訊社,如果仍不賣新聞給網上出版刊物,則是二十世紀的守舊作法,非二十一世紀的態度。電視台,要對螢光幕以外的事對準焦距。雜誌,要發行越多格式越好的格式,因為印刷版本內容,在2000年代明顯不足。

上星期Freedom Forum的Christopher Ryan認為,今天的報紙發行人應更名為「資訊長」(Chief Information Officer),負責主要產品-新聞(News),而不是報紙(Newspaper)。他要總管新的報紙機構的出版事物,包括印刷報紙、上網、上有線電視、傳輸到無線資訊服務中心(行動電話、PDA、e-Book等)、到通訊社、到連鎖發行網、到個人化服務。

如果你製作內容、你需要改變

新聞媒體陸續將其新媒體部份分割獨立,使我以上的想法更趨複雜。以Knight Ridder與Belo為例,???新的網路公司,這些網路公司在其底線內可任意所為,而不必顧慮對母公司的影響。這是個值得鼓掌的趨勢,因為這些分割出來的獨立公司,才有機會與純網路公司競爭,也才會吸引使其壯大成功的資金。

但我們不必把焦點放在這些獨立的分離公司上,因為這不是我談的重點,現在回到製作新聞的機構上。新聞出版機構,需要將出版內容,展示到越多越好的眼球之前,不論這許多眼球看到的是印刷品、網站、電子郵件、Palm Pilot個人助理機、電子書、或是電視螢幕。(這�堶n指出,獨立出去的分割公司像KnightRidder.com也製作新聞內容,我的建言可廣泛針對這類公司及其母公司。)

對受傳統洗禮的發行人而言,最不能接受的,就是免費供給讀者他們花錢所製作的資訊內容。二十世紀的模式,是製作高品質的資訊,所以顧客會買你的報紙、上你的網站,而不去別家。但二十一世紀的模式,是把你的內容與品牌到處宣傳,使讀者在廣大網海之中看到你,即使他們從未買過你的報紙或雜誌,也從未進過你的網站。

有些發行人會問:「為什麼不能像以前一樣,把資訊內容自己掌控,用品質吸引大眾來消費我的出版品或進入我的網站?到現在為止,這仍行得通,我為什麼要稀釋打散我的品牌?」這個問題的答案非常簡單,因為今天的新聞消費者,有太多的選擇來找到他所要的新聞資訊,在數位化的環境�堙A有這麼多選擇的情況之下,「忠實讀者」已經不再。對年輕一代,更是如此,他們不會因「報紙仍然是最方便的媒體」的理由而讀報。對許多大學生來說,網路是他們的最愛。

二選一:把資訊送到你的顧客常去的地方,或者冒險失去了所有的顧客。

當你能夠(也應該)創製自己的頻道,來發行另外出版刊物(如Palm Piolt版本),就會發現做的不夠,所以要藉用第三者頻道的幫肋。

準備著未來

2000年代,要想把新聞出版發揮到最成功的境界,下面是應該做的事:

●雇用資訊授權專家

大多數的新聞機構,現在就應該考慮雇用資訊授權經理(所有的大型新聞機構,都終將會成立授權部門,進而導向利潤中心)。這個人的工作,是把新聞內容對外出售(連線或離線),他也會與其他網站的連結與人談判,也會與網上連鎖分配機構洽商,同時監視版權與自由作家合約事宜。

●建樹內容合作伙伴

沒有新聞機構能提供唯一的資訊內容,鶴立於群網站之中,備受讀者歡迎而不離你而去。為了更能提供對讀者的服務,應該尋找合作伙伴,互補內容,提供完整的資訊。例如,當地的報紙與電視台能分享資訊,使兩家的資訊都能更完全、更有用。報紙的網站,能採用電視台的影視;電視台則引用報紙的深入報導,來附加於多媒體的報導。

這種關係,應不止於相互跨越。分享內容,應該是品牌共用、主體共用。所以報紙網站的讀者,看其伙伴的內容時候,也不會連結到別處去。

另外一個例子,底特律的報紙可以轉載一家汽車工業通訊,這兩個出版機構可互換內容。報紙網站的讀者讀到通訊的文稿,卻不曾進入通訊網站,但看到了通訊刊物的品牌,成了通訊刊物非正式讀者。這才是重要的事,而不是報紙網站讀者是否點進了通訊網站。另外,報紙也可以購買通訊的版權,使報紙的內容更為深廣,通訊的老闆也賺到錢。

●利用網上連鎖服務

新聞發行人已經有不少機會來連鎖發行出版了。像與ScreamingMedia及iSyndicate公司的合作關係,可使資訊內容銷售到許多網上出版刊物。傳統連鎖公司與通訊社,也能做一樣的事。

這類的關係,可彌補自行推銷的不足。網上有太多的潛在內容買主,你不可能有那麼多推銷員,來賣自己的資訊。

●賣給你的對手

這是幾年以前的想法,現在卻更趨於合理了。在雙贏的策略下,你可以賣資訊給你的競爭對手,你的對手付給你錢,也可以推廣你的品牌。你對手的顧客也許不會進到你的網站,但你的品牌卻被他們認知。如果你與對手維持硬性競爭,這件事就不會發生。考慮一下「合作競爭」(Co-opetition)。

●釐清自由作家的合約

當然,內容授權的新世紀需要自由作家與內容提供人的配合,除非你能跟自由作家談出一個連鎖出售的協議,否則你就沒有權利把他們的作品再出售給別人。

你覺得如何?

以上所述2000年代出版的觀點,多是違反傳統的想法。如果你肯提供其他想法、我會在以後的專欄,提出不同的意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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