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我寫這篇專欄,記述記者用餘暇的時間撰寫網誌,我發覺有兩種寫網誌的受雇記者。
1.非常細心的寫網誌,從來不過份唱反調,甚至很少表達自己的意見。他的雇主了解他的作為,也支持這個作法,只要他們不做讓公司困窘的事。
2.主管不讓他們隨心所欲的撰寫網誌,依照主管們的規定,與外界相比,感覺退步而不自由。
第一種記者願意與我談論並記錄,第二種記者僅願意談論、不願意記錄,因為害怕被公司報復。有些人把網誌藏起來不給經理看見,因為一旦發覺,就會對被告知需絕對客觀的撰寫,對下班以後做的事如此,令他們十分感到困擾。
個人網誌政策
在新聞界以外,網誌作者是一群強烈表達意見的人,他們獨立、不更改、不過濾的撰寫,在網誌領域,相反的意見是健康的現象。
但職業新聞記者踏入這個爭議的世界怎麼辦?在許多情況之下,他們的老闆極不自在,少數的情況記者被開除。幾年以前 Houston Chronicle 開除了一名地方記者,因為他在網誌�媯�擊被探訪的政府官員;去年,康乃克提卡州 Hartford 城的 Courant 報,一位專欄作者,因為撰寫私人網誌被降級為旅遊編輯之後,仍繼續其網誌,被報社強制將其網誌關閉。
雇員的個人網誌,對新聞業雇主來說,是個地雷,但這是網路的特性使之然。一個記者在家庭的網誌上,可能記述工作上的遭遇、或是與主管的衝突,雖是給家庭成員少數人看的,但極可能藉網路廣為流傳,使雇主與自己都陷入窘境。
就是紐約時報嚴格管制記者個人網誌的原因之一,我寫這篇專欄調查了不少媒體機構,紐約時報可以說是最嚴格的一個。NYTimes.com 總編輯 Len Apcar 坦白的說,他不喜歡紐約時報的新聞從業人員有個人網誌這個概念。
Apcar 說,網誌是一個很好媒體,他最近也引進記者寫作的網誌刊登在網站上,並繼續實驗,但讓記者或編輯撰寫個人網誌,就別談了。
時報的記者如果想建構一個養蜜蜂的網誌,主管會許可,但仍需報備,同樣的,家庭的網誌也需要報備,在伊拉克的記者,可能在其家庭的網誌表明自己的看法,一旦流傳出去(非常可能),對這位記者的客觀與信任度,就可能產生疑問。
Apcar 說:「我們是紐約時報,是業界的龍頭,承擔著完全透明的責任。」時報一旦出錯,就遭到千手所指,所以盡量避免把自己放在挨打的位置。他說:「讓我們最不舒服的,是大家把我們的報導用錯誤的動機來解讀。」一位記者如果過於自由發揮而不小心流傳在外,這種事就會發生。
緩和的作法
大多數的新聞機構對個人的網誌,並不那麼嚴格管理。華盛頓州 Spokane 城的 Spokesman-Review 報網站總編輯 Ken Sands,雖然謹慎,但接受屬下各人的個人網誌。他說:「有一個大原則,我稱之為『驚喜原則』,如果有人要撰寫個人網誌,我要事先知道。如果他們的個人網誌可能與整體的利益產生衝突,我也要先知道。」每次都以個案處理,而不列為正式的編輯政策。
Sands 也同樣的要知道家庭網誌,但極少發生問題,如果發現屬下撰寫一個未報備的網誌,大家就很緊張,這是指一個夏季實習生,原有撰寫網上日記的習慣,直到有一天發現(因為撰稿時連結到她的日記)日記內記載她同事的事情,Sands 立即讓她知道看過她的日記,而且全世界都能看到,實習生在驚慌之餘,才發現自己的日記不止幾個少數朋友閱讀。
Spokesman-Review 的網站製作人 Ryan Pitts,自己也有個人網誌,由幾個在各地的朋友共同組成,經過與 Sands 商議,Pitts 同意不評論有關當地的議題,也不涉及政治議題。Sands 經常閱讀 Pitts 的網誌,深怕內容製造困擾,他說,屬下也很誠懇,他們撰寫個人網誌的時候,總能以整體的利益為重。
與自由作家規矩類似
MSNBC.com 對個人網誌的處理方式,與對自由作家的方式類似,總編輯 Dean Wright 說,他們沒有特別的網誌規範,但心中有一把明確的尺,正如不希望一位政治記者為一家有爭議性的雜誌寫政治評論一樣,對有強烈政治表態的個人網誌,當然受到限制。如果網誌主題是法國古詩或美國南北戰爭史,當然不受限制。
Wright 也同意家庭的網誌也可能製造問題,例如一位 MSNBC.com 娛樂編輯,在他的家庭網誌上議論妮可基嫚被人搶去金像獎,如果傳出去,就會影響報導的公正性。
USAToday.com 總編輯兼副總裁 Kinsey Wilson 知道有幾個下屬撰寫個人網誌,在不主動監視之下,他相信下屬明瞭即使是用自己的時間撰寫,也同樣會把 USAToday 的聲譽推向危險邊緣,因而有所警惕。
Wilson 告訴他的下屬,即使僅寫給家庭成員看的,也要永遠當作是對大眾發言。個人網誌的撰寫,沒有特定的規範,但引用社區活動與對公眾表達規範,這與對公眾演講、上電視或電台的情況一樣。
謹慎的網誌作者
我談過的大多數記者,都接受在雇主一些限制之下撰寫網誌,體認到即使用他們自己的時間寫作,也可能損及雇主的信譽,甚至喪失他們的工作。
北卡州 The News & Observer 的網上新聞製作人、同時也是報紙科技欄的撰稿人 Karen Mann,自己卻建構個人的音樂網誌。她說報紙已經有了一位專職的樂評人,沒有太多機會為報紙撰寫音樂的文稿,所以自己以個人網誌的方式撰寫。
她的主管知道了這件事,反應是如果不用網誌營利、也不與報紙直接競爭,則沒有什麼問題。Mann 說她非常謹慎的用詞,以免與報紙衝突。
奈布拉斯加州 Omaha 的 World-Herald 報,編輯 Geitner Simmons 對他的個人網誌 Regions & Mind 非常認真,他從 2002 年就開始撰寫,這個網誌偏向學術性的討論外交政策,有時也論及地方性的公共政策。
當 Simmons 決定建構網誌,他向報紙的發行報備,經商討之後發行人同意,才開始的。Simmons 的網誌並未造成與他的雇主發生衝突,主要是保守的寫作態度。
不是每個人都滿意
當然,把公司的繩索加到公餘的事情,不會讓每個人滿意,心存不滿網誌的作者都不要在本專欄報導,我發覺那些把個人網誌看重是個人標誌的人,都有不滿的情緒問題。
部份的解決之道,是個人網誌盡管出版,但主管並不知情。這似乎是普遍的技倆,不讓擾人的編輯干擾個人的出版刊物。
新聞主管在雇用新人的時候,應該在畫面上顯示受雇者的網誌情況。我與一位受雇於主要新聞機構的記者訪談,她在受雇之前就撰寫網誌,網誌也未成為受雇的問題,但在受雇之後,主管要她停止網誌內的一些課題。這位記者說,早知如此就不接受這個職位了。
把政策寫在紙上
我寫這篇專欄,發覺許多新聞機構還沒有制訂個人網誌的規範,如果想制一個,Poynter 學院即將發表的「新倫理」政策或可參考,它論及個人出版,包括網誌在內。
Poynter 學院是新聞教育機構,以嚴肅的新聞事業為規範的基礎,雖然未必是新聞業的典範,至少有相當的構思可作為借鏡。
這讓我構思出一個可行的中庸之道:不必制訂一個明確的規範來阻擋那一類的網誌,但對所有員工表明,強烈的個人語言,流傳出去可能對機構產生負責影響。
美國新聞學院媒體中心主任 Andrew Nachison 說,新聞機構如果在此網路時代過份阻擋那些最富創意與能量的下屬,在網誌或別處發展自己的空間,答案只有一個:他們就會到別處尋找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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