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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/1/5 路透社(Routers)證實了印刷主要技術供應商柯達公司,如果幾天內無法把柯達擁有的價值連城的專利權賣掉的話,就得進入『第11章』。
新聞標題用『第11章』即柯達準備向美國法院申請破產法保護,因為美國法典的第十一章涵蓋的範疇就是『破產保護』。
美國法律針對的是一個組織包括公司的財務出現問題,通常是資產低於負債,可是該組織還有許多一時無法變現的價值,可以在第11章的法律範圍內進行重整,並非一般人認知的『破產』到了需要清算的時候。
比如,去年德國manroland羅蘭印刷機製造商申請破產保護,最近的消息傳出,羅蘭公司重整以後可能拆成三家不同性質的公司,分別繼續運營,今後我們還是買得到『羅蘭』印刷機。所以,柯達申請破產保護重整以後,還是有機會金蠶脫殼,以不同的規模和組織形式重出江湖。
伊斯曼柯達(Eastman Kodak)成立於1880年,創辦人喬治伊士曼(George Eastman)以照相菲林的專利為基石,創造了人類歷史上最具創新能量的企業之一,不只靠專利技術,還以全球行銷的積極策略,樹立了家喻戶曉的品牌形象。到了1980年代,柯達在美國的菲林市場佔有達90%的市場份額,在化學加上光學的領域中無人能出其右。
照相菲林產業從來不缺新技術的競爭對手,首先1972年出現的拍立得相機(Polaroid),不需要菲林,柯達觀察幾年後,決心加入競爭,和拍立得大打價格戰,最後輸掉了專利官司,雙方兩敗俱傷。
1981年日本索尼(Sony Corp.)推出第一台數碼相機 Mavica,照相不需要菲林,在這一場版圖轉移的產業發展歷史中,柯達面對破壞創新的挑戰,並沒有讓商業管理學校留下可以給學生上課的教材。1993年把前摩托羅拉執行長費雪(George Fisher)挖角過來,希望能帶領柯達進入數碼時代,費雪把柯達定位為影像(imaging)公司,企圖扭轉菲林公司的形象,把一些賺錢的制藥和醫療的事業部門賣掉,全力進入數碼圖形影像市場,可惜柯達的化學腦袋,沒能真正換成數碼的,1997年費雪宣佈柯達裁員一萬人,也給自己打了個不好的分數。
2000年開始,柯達每賣一台數碼相機就虧60美元,只好換了新執行長,重整市場策略,2002年柯達數碼相機全球份額超過50%,但是因為照相菲林的生意無法再生出金雞蛋,只好裁員控制成本,至2003年關掉13個廠,裁員剩下四萬多員工,1983年時柯達員工曾經達13萬人。2010年一年內股價從一股5.7美元跌到一元以下,紐約證卷交易所對柯達發出下市的警告。
在國內印刷產業�堙A我們看到柯達從一家耗材公司,並購了Creo克�媔讈TP設備製造企業,成為國內競爭力最強的設備和耗材供應商之一,這幾年來CTP市場蓬勃發展,柯達的CTP銷售量一直是國內第一名,但是CTP製版機2005年一套完整系統售價約150萬元人民幣,到今天功能越來越進步的CTP只要50萬一套,足見維持市場份額的難度。
許多報導提起柯達走到第十一章的原因,都認為沒有及時反映數碼相機的產業變化,以至於錯失新技術創造出來的新生意產業領導地位,這種說法不是誤解,就是簡單化了柯達面對的21世紀的世界產業變局。
其實,柯達2011年的營業額超過50億美元,比海德堡還高;我們也瞭解柯達數碼印刷機的產品線完整堅強,流程軟體貫穿傳統印刷到數碼快印,足以和任何其他世界等級的供應商競爭,或許是取得這些新技術的成本太高,導致債臺高築。聽說柯達擁有的智慧財產價值高達30億美元,如果能在破產重整期間賣掉,柯達還是一條活龍。
如果,智慧財產無法變現,柯達這個大組織可能被拆解,以目前柯達擁有的產品實力,不管柯達的第十一章如何進行,柯達的技術在今年德魯巴印刷展一定不會缺席的。
21世紀,面臨整體社會基礎建設數碼化的快速前進,今天所有行業都有趕不上時代的問題,並非錯過單一技術造成生意的版圖轉移,百年老店『柯達』的困難和其他技術供應商的困難沒有兩樣,和每一家印刷企業面臨的困難也相同,有沒有柯達,江湖上的風波都是一樣兇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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